由研究者直接觀察並記錄個體或群體的活動,而後研判有關因素之關係的一種方法。觀察法又可依下列兩種向度作區分:
(一)按照觀察者與被觀察者間的關係,可分為:
- 參與觀察:觀察者參與被觀察者的活動。
- 非參與觀察:觀察者未參與被觀察者的活動。
- 結構性觀察:觀察者依事先設計好的紀錄表格作觀察記錄。
- 非結構性觀察:缺乏明確觀察項目及系統性表格,觀察者通常以文字描述被觀察者行為。
二、調查法(survey method)
係指研究者以眾所了解或關心的問題為範圍,預先擬就問題,令受調查者自由表達其態度或意見的一種方法。調查法可採兩種方式進行:
(一)問卷調查法(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)
(二)訪問法(interview method)
三、個案研究法(case study method)
這是指經由對「個案」的深入分析,以瞭解或解決問題的一種研究方法。「個案」係指某一個體,或某一家庭、學校、事業單位;從事個案研究者,係收集有關個案資料,按時間順序加以系統整理,以分析其相關或因果關係。因為個案研究時,多半需要追溯個案的背景資料,了解其生活經驗,故而也稱「個案歷史法」(case history method)。
四、實驗法(experimental method)
實驗法基本上是依照研究目的,在控制或排除無關變項的情境下,有系統的操弄獨變項,觀察其對依變項所產生的影響。實驗法的目的在探求獨變項與依變項的因果關係。
五、相關法(correlation method)
相關法旨在探討一個因素(或變項、事件)的變化,與另一個因素(或變項,事件)變化之間的關聯性。有時候,嚴格的實驗控制是不可能的;所以,在心理學上,雖然我們真正關心的是在因素與因素之間的原因結果之聯結,但是我們有許多研究,都是先從分析兩個因素之間的相關作出發。這種沒有良好實驗控制的配對組合方法,在有一大堆資料可供運用時,雖不能進行嚴格的實驗控制,仍是發現關係的最佳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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